购房流程图
如何办理认购手续? 一、认购过程 1、 向现场销售人员咨询楼盘详细信息,阅读销售现场公示的相关证件、认购书及合同文本、不利的生活因素提示等 2、 咨询按揭事宜,选择合适的付款方式 3、 确定认购房号 4、 交纳定金并进行网上认购 5、 办理代办按揭及产权证的相关事宜 二、认购所需资料及费用 需缴纳资料及费用 | 返还资料 | l 定金(具体金额根据各项目要求) l 身份证明原件 l 外籍人提供政策法规要求的相关文件 | l 定金收据 l 认购书原件 l 办理签约、按揭、产权证、抵押登记资料和费用明细表 |
三、 温馨提示 1、 为避免销售人员的口误,楼盘相关信息及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均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请您提前阅读销售现场公示的合同样本。 2、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万科公司将赋予您认购后三天内无理由退房的权力,即签订《认购书》后的三天内(不含认购当天)无理由退订(解除《认购书》,放弃认购),万科将所收定金全额返还(不计利息)。自认购书签订后第四日起,买受人未在认购书约定期限内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3、 如果您选择贷款方式付款,请您务必索要《资料及费用明细表》,以便提前准备,正常签约。 如何办理签约手续? 一、签约过程 1、 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与销售人员联系,提前预约办理签约手续的时间 2、 到销售现场交纳首期款或全款及相关费用 3、 进行网上签约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资料 4、 办理贷款手续及委托办理产权证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5、 协助办理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登记手续,买受人应协助办理,交纳相关资料 二、 温馨提示 1、 根据京建交[2006]456号文件的要求,同一买受人在同项目认购两套以上(含两套)办理退房手续时需要通过规委相关部门的核查,手续较烦琐且周期较长,特别提示您在签约前确定买受人。 2、 交纳收付款比例须按照相关规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包括本外币贷款,下同)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体提高幅度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但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 3、 如果您是一次性付款客户,可以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或委托代办。 三、签约所需资料及费用 签约所需缴纳费用明细 | l 首付款或房屋全款 l 合同印花税:房款的0.5‰ l 办理产权证服务费:500--1000元。 l 技术服务费(测量费):60元/套 l 制证费:5元/本 l 印花税:5元/本 | 签约所需提供资料明细表(包含办理产权证的资料)—仅供参考 | | 本市居民 | 外省市居民 | 外籍人士 | 温馨提示 | 成年个人 | 居民身份证或中国护照原件 | 居民身份证或中国护照原件、暂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 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证原件(需提供证明其中文姓名的公证书,无外国人居留证的提交中国公证机构公证的护照中文译本)、政策法规要求的相关文件 | | 买受人两人以上(含两人) | 居民身份证或中国护照原件 | 居民身份证或中国护照原件、暂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 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证原件(需提供证明其中文姓名的公证书,无外国人居留证的提交中国公证机构公证的护照中文译本)、政策法规要求的相关文件 | 应提交共有权人中由何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的协议或公证书,并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明细见成年个人。 | 未成年个人 | 仅限于北京市户口,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权属登记,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提交监护人关系身份证明、被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提交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公证书原件);监护人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明细见成年个人。 | 返还资料 | l 房款发票(客户本人凭“房款专用收据”、“转账收款专用收据”换取) l 合同印花税收据 l 合同原件(开发商需先进行合同预售登记备案) |
注:以上仅供参考,最终以政府部门规定为准 四、 办理按揭所需资料及费用 办理按揭所需缴纳费用明细 | l 律师费:无 l 保险费: 无 | 办理按揭所需提供资料明细(根据个人情况将有所变化)—仅供参考 | 借款人一寸照片 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借款人暂住证复印件 借款人户口本复印件(包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如借款人是未婚,需签署未婚声明) 借款人收入证明原件 借款人所在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除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年检,并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一寸照片 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配偶户口本复印件 首付款发票复印件 财产份额公证书 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银行存单复印件 自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其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 全款到帐后返还资料 | l 按揭合同 l 还款通知书 l 贷款部分房款发票 |
注:以上仅供参考,根据各银行具体情况执行。 如何办理商品房交付使用手续? 一、办理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流程 二、温馨提示 1、 请您参照《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在办理商品房交付使用手续之前先行缴纳契税、专项维修资金,并且在办理商品房交付使用手续时出具相关凭证。 2、 请您在《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交付使用手续,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商品房损毁、灭失的风险及物业管理费、冬季低温运行费等相关管理费用自通知办理交付使用手续截止之日次日起由房屋买受人承担。
三、 办理交付使用手续所需费用及资料: 需缴纳费用明细 | l 面积差额款:根据面积差额多退少补 l 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前先行缴纳契税——房屋总价的3%或1.5%(以政府规定为准) l 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前先行缴纳专项维修资金——房屋总价的2%(以政府规定为准) | l 物业管理费周转金(预收6个月) l 水费周转金 l 电费周转金 以上费用具体以《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为准 | 需提供资料明细 | 开发商收取资料 | 物业收取资料 | l 《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原件 l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l 房款发票原件 l 契税、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 l 业主及常住人口照片等 l 车辆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在小区长期停放之车辆); l 业主及常住人口一寸照片(2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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